• 全球展览
  • 线上展览
  • 活动策划
  • 展厅规划
  • 走进欧马腾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Global exhibition

    全球一站式展台设计策划运营,聚焦智慧+互动技术,多角度为展会营销赋能,打通全产业链,提供一站式设计搭建服务体验,为中外文化交流及民族品牌推广保驾护航。
     
    The online exhibition

    线上展会线上展示,结合互联网,打造在线展厅,真实场景建模,VR实景拍摄,结合VR技术,助力线上展会运营,提供一站式线上展会应用方案。
     
    EVENT&PR Successful Cases

    以全球网络服务为版图,以创意策划为核心,以3D、全息等多媒体技术为工具,通过消费者洞察、内容创意活动管理,场景营销等全渠道应用, 打造智慧科技的商业社交新模式。
     
    Gallery Pavilion Successful Cases

    以定制化设计为核心,赋能企业品牌及产业建设,深入落实红色文化自信,打造展示、体验、产业、运营四大版块,全新定义企业文化展示平台及政府形象宣传窗口。
     
    About us

    全球数百家会展主办的指定搭建商,成功服务过两届进博会,服务网络遍布全球106个国家599个城市,以智慧会展助力中国文化走出去。
     
    Best applicants

    平等的工作氛围,只有目标没有等级的工作氛围,专注完成业务目标,没有领地意识;展示自我的舞台,轮流发言,分享周围的故事,打开心灵的窗口。
     
    Contact us

    凭借“科技创新”和“匠心精神”动力双引擎引导会展业智慧升级,以数字科技打造大数据,准推广,精营销的一站式会展服务平台,目前业务范围涉及全球展览、活动管理、主题文化馆等。
    欧马腾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400-6179-888
    您的位置:欧马腾 >> 新闻资讯 >> 参展知识 NEWS
    • 展会侵权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权利人除了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保护以外,还可通过诉讼形式实现权利救济。在诉讼中,权利人是否具有证明参展商侵权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参展商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证据一般包括展品、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影视资料、广告以及促销的宣传资料等。通常情况下,参展商会在展会上陈列展品、发送相关的

    • 我国法院将临时禁令用于展会案件的困境

      我国的临时禁令制度对制止展会侵权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实践中也确有成功适用的案例。如2006年5月18日,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佛山市一鼎科技有限公司于广州召开的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陶瓷工业展览会上展出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签发临时禁令,该院经审查认定申请合法有据,裁定签发临时禁令

    • 我国法院将临时禁令用于展会案件的困境

      我国的临时禁令制度对制止展会侵权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实践中也确有成功适用的案例。如2006年5月18日,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佛山市一鼎科技有限公司于广州召开的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陶瓷工业展览展示上展出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签发临时禁令,该院经审查认定申请合法有据,裁定签发临时禁

    • 我国临时禁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一、应扩大临时禁令的适用范围。目前我国的临时禁令只能适用于制止侵犯著作权、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然而国际展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范围及其广泛,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则,其余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时无法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这将导致其利益受到巨大的损害。因此,临时禁令的适用范围

    • 我国法院对展会临时禁令的实质审查标准

      一、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相应知识产权。有法官提出,对于申请人提供证据作相对实质性的审查,从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可以判断出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合理性,将胜诉的可能性纳入审查的范围。这样可以有效防止申请人权利滥用及司法资源浪费,而且没有初步证据证明展会侵权存在的可能性就采取诉前禁令,

    • 我国法院对展览临时禁令的形式审查条件

      一、申请人的资格。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知识产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资格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知识产权人包括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注册商标权人、专利权人以及集成电路布图的设计专有权人;利害关系人则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

    • 我国展会临时禁令制度的立法现状

      当事人可就展会的知识产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通过判决的形式定纷止争。除此以外,知识产权人更为关注的是如何根据展会的实际情况,申请临时禁令以及对展会的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予以保全。为保持与TRIPS协议的一致性,我国2000年8月25日修订的《专利法》增加了临时禁令的内容,其第61条规定:“专利

    • 展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力量、手段不足。近年来,企业通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谋求经济利益的情形目趋增加,知识产权行政处理案件亦明显增多。但是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机构显然未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存在执法力量及手段严重不足的问题,这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所造成:一是前述的分散体制和多头执法问题使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分散且不均衡

    • 展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优势

      (1)行政执法的主动性。除了应知识产权人与利害关系人之申请处理侵权行为,行政机关可依照职权主动采取执法措施,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处理,这对于“民不举、官不究”的司法保护而言更充分、及时、有效。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对展会而言可将侵权消灭于萌芽状态,避免参展商展出侵权产品至权利人发现期间所可

    • 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措施

      国外解决展会的知识产权纠纷更多倚仗于法院的执法,行政机构除海关的边境或者展会现场执法之外,较少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进行处理。然而,我国除了海关在边界采取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进口或出口的措施以外,相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关也在展会执法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因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

    • 我国政府如何保护企业境外参展的合法权益

      除了之前所述的措施以外,我国政府还应当采取以下对策,切实保护我国企业在境外参展时的合法权益。1.参展前的工作(1)加强对参展企业展品的知识产权管理。首先,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督促企业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审核工作,降低侵权风险。其次,鼓励与引导我国企业及时在参展国

    • 我国政府应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具体举措

      我国企业在海外国际展会上频频被查处反映的不仅仅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还折射出我国政府在相关规范及管理力度上的欠缺。目前,我国政府己开始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指导我国企业如何避免展会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在纠纷发生时如何提供积极的帮助。2007年4月30日,针对2006年法国世界制药

    • 组展单位如何组织我国企业参加国外展会

      结合上述各种规定,组展单位在组织我国企业参加国外展会时,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1.展会前的工作(1)对于知识产权纠纷频发国家的展览展示,在展前对该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以及执法机构在展会上经常采取的措施进行重点研究,对参展企业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建立针对紧急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加强对

    • 我国企业应如何应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

      (1)我国企业如认可其展示行为构成侵权,但不同意承担费用,可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签署停止侵权声明。在此情形下,申请人往往需自行承担申请临时禁令的相关费用,因为我国企业已通过实际行动表明申请人并无申请临时禁令的必要,只要通过发警告函的私力救济方式即可维权;同时,我国企业对临时禁令的具体内容如申请

    • 要积极做好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工作

      1.及时注册知识产权当前,参加境外的国际展示设计活动是我国企业从事出口贸易最为常见的形式,但很少有企业就该展品在展出国家或者地区进行知识产权的注册,这很可能导致该产品的知识产权被抢注。我国企业在参展时也要对那些详细了解其产品的国外参观者提高警惕,防止他们借助该国际展会了解我国产品的实际情况,利用

    • 国际展会特殊知识产权:展会标志概述

      展会名称、会徽、会标、域名等展会标志被侵犯的情形时有发生,然而在我国,展会标志是否属于知识产权,属于哪种知识产权以及如何对其进行保护却并无统一认识。从法律性质上分析,展会标志属于商业标识范畴,因此可归属于展览设计“识别性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当然,具体如何保护有赖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从德国、日本

    • 完善我国展会标志保护的建议(二)

      四、展会标志的保护期限我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权以及《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对世博标志权并未限定保护期限,这意味着上述两项专有权长期有效。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特殊标志的保护期限是4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长申请,延

    • 完善我国展会标志保护的建议(一)

      有学者提出,我国应建构统一的商业标识保护法,以全面保护商业标识,从根本上消除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便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笔者认为,制定统一商业标识保护法应当是我国的应然选项,在此条件下,展会标志获取保护自不待。然而,目前在我国尚未对各种不同的商业标识差异性以及权利冲突作出妥善融合前提下,这样一部法律

    • 上海展览搭建公司为您介绍我国对展会标志的保护依据

      上海展览搭建公司为您介绍我国对展会标志的保护依据,目前我国并未就展会标志保护予以专门立法,实践中展会标志可能符合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特性而获得《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所涉世博会标志

      为加强对上海世博会标志的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1.世博标志专有权的产生《条例》并未规定世博标志专有权需以申请、登记作为产生的条件,其仅在第7条规定:“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世界博览会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1 ... 270 271 272 273 274 ... 319
    在线客服 Online Customer Service
    服务热线: 400-6179-888

    版权所有 欧马腾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41070号 网站地图xml
    Copyright © 2019 omate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