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展览
  • 线上展览
  • 活动策划
  • 展厅规划
  • 走进欧马腾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Global exhibition

    全球一站式展台设计策划运营,聚焦智慧+互动技术,多角度为展会营销赋能,打通全产业链,提供一站式设计搭建服务体验,为中外文化交流及民族品牌推广保驾护航。
     
    The online exhibition

    线上展会线上展示,结合互联网,打造在线展厅,真实场景建模,VR实景拍摄,结合VR技术,助力线上展会运营,提供一站式线上展会应用方案。
     
    EVENT&PR Successful Cases

    以全球网络服务为版图,以创意策划为核心,以3D、全息等多媒体技术为工具,通过消费者洞察、内容创意活动管理,场景营销等全渠道应用, 打造智慧科技的商业社交新模式。
     
    Gallery Pavilion Successful Cases

    以定制化设计为核心,赋能企业品牌及产业建设,深入落实红色文化自信,打造展示、体验、产业、运营四大版块,全新定义企业文化展示平台及政府形象宣传窗口。
     
    About us

    全球数百家会展主办的指定搭建商,成功服务过两届进博会,服务网络遍布全球106个国家599个城市,以智慧会展助力中国文化走出去。
     
    Best applicants

    平等的工作氛围,只有目标没有等级的工作氛围,专注完成业务目标,没有领地意识;展示自我的舞台,轮流发言,分享周围的故事,打开心灵的窗口。
     
    Contact us

    凭借“科技创新”和“匠心精神”动力双引擎引导会展业智慧升级,以数字科技打造大数据,准推广,精营销的一站式会展服务平台,目前业务范围涉及全球展览、活动管理、主题文化馆等。
    欧马腾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400-6179-888
    您的位置:欧马腾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NEWS
    • 我国政府应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具体举措

      我国企业在海外国际展会上频频被查处反映的不仅仅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还折射出我国政府在相关规范及管理力度上的欠缺。目前,我国政府己开始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指导我国企业如何避免展会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在纠纷发生时如何提供积极的帮助。2007年4月30日,针对2006年法国世界制药

    • 组展单位如何组织我国企业参加国外展会

      结合上述各种规定,组展单位在组织我国企业参加国外展会时,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1.展会前的工作(1)对于知识产权纠纷频发国家的展览展示,在展前对该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以及执法机构在展会上经常采取的措施进行重点研究,对参展企业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建立针对紧急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加强对

    • 我国企业应如何应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

      (1)我国企业如认可其展示行为构成侵权,但不同意承担费用,可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签署停止侵权声明。在此情形下,申请人往往需自行承担申请临时禁令的相关费用,因为我国企业已通过实际行动表明申请人并无申请临时禁令的必要,只要通过发警告函的私力救济方式即可维权;同时,我国企业对临时禁令的具体内容如申请

    • 要积极做好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工作

      1.及时注册知识产权当前,参加境外的国际展示设计活动是我国企业从事出口贸易最为常见的形式,但很少有企业就该展品在展出国家或者地区进行知识产权的注册,这很可能导致该产品的知识产权被抢注。我国企业在参展时也要对那些详细了解其产品的国外参观者提高警惕,防止他们借助该国际展会了解我国产品的实际情况,利用

    • 国际展会特殊知识产权:展会标志概述

      展会名称、会徽、会标、域名等展会标志被侵犯的情形时有发生,然而在我国,展会标志是否属于知识产权,属于哪种知识产权以及如何对其进行保护却并无统一认识。从法律性质上分析,展会标志属于商业标识范畴,因此可归属于展览设计“识别性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当然,具体如何保护有赖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从德国、日本

    • 完善我国展会标志保护的建议(二)

      四、展会标志的保护期限我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权以及《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对世博标志权并未限定保护期限,这意味着上述两项专有权长期有效。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特殊标志的保护期限是4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长申请,延

    • 完善我国展会标志保护的建议(一)

      有学者提出,我国应建构统一的商业标识保护法,以全面保护商业标识,从根本上消除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便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笔者认为,制定统一商业标识保护法应当是我国的应然选项,在此条件下,展会标志获取保护自不待。然而,目前在我国尚未对各种不同的商业标识差异性以及权利冲突作出妥善融合前提下,这样一部法律

    • 上海展览搭建公司为您介绍我国对展会标志的保护依据

      上海展览搭建公司为您介绍我国对展会标志的保护依据,目前我国并未就展会标志保护予以专门立法,实践中展会标志可能符合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特性而获得《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所涉世博会标志

      为加强对上海世博会标志的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1.世博标志专有权的产生《条例》并未规定世博标志专有权需以申请、登记作为产生的条件,其仅在第7条规定:“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世界博览会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 我国国际展会标志的受侵害情形

      在我国,国际展会标志被侵犯的现象极为普遍,如展会的名称被模仿,主题及创意被抄袭,会徽被盗用等。2005年9月在广州举办的第23届广州国际美博会也遭遇了相同的问题。在该国际展会召开之前,广州凯能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美博会”名义通知参展商,该展会已更改地点与展期,该公司还宣称已有1000家美容企业参

    • 美国对国际展会标志的保护

      美国的判例和法学著作使用了一个名词:商业外观,商业外观最初包括产品的外形或者形状、产品的包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颜色或者设计、所使用的颜色与其他因素的组合。显然,商业外观起初的范围较为狭窄,仅限定于商品或服务的“装扮”方式。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商业外观的范围不断得以扩张。1983年联邦巡回法

    • 欧马腾展览携手阿里YunOS重磅亮相2015MWC 续写商业传奇!

             7月15日,世界移动大会(MWC)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展会以“移动无极限”为主题,聚集了互联汽车、可穿戴技术、移动支付、智慧城市等移动技术,世界各地350多家公司参与盛会。全球领先的云计算技术和服务提供商、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云计算品牌阿里YunOS也携手全球专业展览服务商

    • 日本是如何保护国际展会标志的

      日本对展会标志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商标法》及《防止不正当竞争法》。根据日本《商标法》第4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与特许厅长官指定的政府或地方公共团体(下称“政府等”)举办的博览会,或政府等以外的人举办的博览会,或者外国的政府等或取得外国政府许可的人在外国举办的国际博览会将有相同或者类似的标记的商标(受

    • 德国对国际展会标志的保护

      德国的《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第1条规定,该法保护商标、商业标志以及地理来源标志。商业标志的范围包括公司标志和作品标题。公司标志是指在商业过程中作为名称、商号或者工商业企业的特殊标志使用的标志。意图区别一企业和另企业,并在相关商业圈内被认为是一个商业企业的显著标志的商业标志和其他标志,应等同于一个商

    • 展会标志的定性:商业标识

      (一)商业标识的界定商业标识也可称为商业标志、商业标记,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具有识别功能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的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何组合。如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等。世界贸易组织认为,商业标识“可以是向消费者传递市场上种商品或服务来自特定的商业来源的信息的任何牌子、象征或者图案,

    • 展会标志的定义和特征

      一、展会标志的定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标志是指:(1)表明特征的记号;(2)表明某种特征。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大量地使用着诸如国旗、国徽、会旗、会徽、商标、商号、地名、路标等以图形、文字或多种组合形式展示出来的各种标志,以区分、代表和象征构成大千世界的各类事物。所以,展会标志是指能

    • 展会上的展出、演示行为与销售侵权

      如若展览展示活动的参展商与他人签订订单或者买卖合同,但并未实际履行,该行为是否属于“销售”他人专利产品或者方法而构成侵权值得研究。虽然出卖方与买受方已达成“销售”专利产品或者方法的合同,但却不能据此将出卖方的行为认定为销售侵权。因为合同仍停留在意思表示阶段,仅仅是双方从事销售行为的依据,不能等同

    • 参展商在展会上的相关行为术语的理解

      1.使用所谓“使用专利产品”是指利用具有权利要求所述技术特征的专利产品,使其技术功能得到了应用使用者无论是未经许可自己制造专利产品,继而予以利用,还是购买他人未经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然后加以利用,都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使用行为。由此可见,“使用”应指应用或者利用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特征。2

    • 参展商侵害他人专利专有权的规则

      TRIPS第28条第1款详细规定了专利专有权:“(a)如果该专利所保护的是产品,则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制造、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上述目的而进口该产品;(b)如果该专利保护的是方法,则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许可使用该方法的行为以及下列行为: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上述目的进口至少是依照该

    • 组织者因对参展商的协助产生的帮助责任

      展示设计活动的组织者如若对参展商的侵权行为起到了“协助”作用,则亦应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当然,如何认定“协助”还有待于法院在具体案件中甄别在认定展会组织者是否因具有过错需承担协助间接侵权法律责任时,组织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展会内的参展商即将展出、演示的展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但并未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已

    1 ... 571 572 573 574 575 ... 678
    在线客服 Online Customer Service
    服务热线: 400-6179-888

    版权所有 欧马腾会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41070号 网站地图xml
    Copyright © 2019 omate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友情链接